2017安全工程師安全生產法:法律責任(3.16)
根據(jù)《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未經安全條件審查,新建、改進、擴建生產。儲存為限化學品的建設項目的,由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 )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A、2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
B、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
C、5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
D、20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
建設工程教育網(wǎng)原創(chuàng)·轉載請注明出處
報考指南
報 名 時 間
6月左右
大綱 / 教材
6月左右
準考證打印
考前10日至一周內
考 試 時 間
10月25、26日
考 試 成 績
考后2個月左右
合格證領取
考后3個月左右
閱讀排行
- 免費直播
- 免費題庫
主講:張智鴻 10月30日19:00-21:00
回看主講:張智鴻 3月17日19:00-20:00
回看關注更多
立即掃碼添加學習顧問
報考指導
考情速遞
備考計劃
幫你選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