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礦山重大危險源評價單元的劃分
(l)礦山重大危險源評價單元劃分原則
在風險評價(安全評價或危險評價)具體實施過程中,往往將評價對象按照某種原則進行分解,獨立進行評價后再集中,會使得評價具有可操作性或更容易操作,這種對評價對象的分解,叫做評價單元劃分。
評價單元劃分的目的,是為了把一個復雜的系統(tǒng)劃分為數(shù)個相對比較獨立,便于系統(tǒng)危險性評價操作、災害控制、安全管理的子系統(tǒng)。
如果把一個具體的礦井視為一系統(tǒng),那么在這一系統(tǒng)中,有一些在空間上比較獨立的子系統(tǒng),例如采礦工作面、掘進工作面等,這些子系統(tǒng)不但在空間具有相對的獨立性,而且在事故致因因素上也具有一定的獨立、完整性。因此在實施礦山重大危險源評價時,可將這些子系統(tǒng)劃分成評價單元,從而有益于評價的操作。
因此,礦山重大危險源評價單元劃分應遵循如下原則:
①評價單元首先在空間、生產工藝上具有相對的獨立性;
②評價單元所包含的子系統(tǒng)在事故致因因素上具有一定的獨立、完整性,并能保證單元內大多數(shù)評價指標有一個穩(wěn)定的取值范圍;
③評價單元之間事故影響要盡可能保持最小,以利危險評價和災害控制。
(2)礦山重大危險源評價單元劃分方法
基于上述礦山重大危險源評價單元劃分原則,對于具體的礦井,以瓦斯爆炸事故、火災事故、頂板事故的危險評價為例,評價單元劃分如下:
①瓦斯爆炸事故評價單元的劃分
瓦斯爆炸事故的爆源點一般都在采掘工作面或與采掘工作面緊連的巷道中。因此,以各采掘工作面作為瓦斯爆炸事故危險性評價的評價單元。
②火災事故評價單元的劃分
礦井火災發(fā)生地點和起火原因是多種多樣的,起火地點可以是井下任何有可燃物和助燃物存在的地方,如井口、井底車場、各種峒室、大巷、運輸巷、工作面、采空區(qū)等等;鹪纯梢允亲匀及l(fā)火、機電火源、摩擦火源、放炮火源及其它明火火源等。由于火災地點和火源種類的多樣性和不確定性,可以把整個礦井作為一個評價單元,礦井單元以下不再劃分子單元。
③頂板事故評價單元的劃分
頂板事故絕大多數(shù)都發(fā)生在采掘工作面,所以把礦井的各獨立的采煤(礦)工作面和掘進工作面作為頂板事故的評價單元。
2、危險等級的劃分
通過危險評價,得到能夠反映評價對象發(fā)生事故危險性大小的一個相對數(shù)值,為了明確地表征這種危險程度,需要確定一個危險程度分級方法和分級標準,把評價結果變成危險等級,這樣我們才能明確區(qū)分評價結果多大時是相對安全的,多大時是比較危險的。而且根據(jù)礦山重大危險源分級管理和監(jiān)控的需要,必須按礦山重大危險源危險性的大小分成不同的危險級別,以利于不同層次的管理部門分別進行重點管理。
根據(jù)層次分析的結果,系統(tǒng)危險性分5級較好。那么,礦山重大危險源的危險等級按五級可劃分為1-安全級、2-較安全級、3-一般級、4-較危險級、5-危險級。分級方法和標準要結合評價方法和危險源分級管理的實際需要來確定,要盡量貼近地反映評價對象實際的安全狀況或危險程度。
3、礦山重大危險源危險性與評價單元危險性之間的關系
對于一個礦井可能劃分若干個評價單元,每個評價單元都有一個評價結果,那么如何根據(jù)單元危險性的評價結果來得出整個礦井的危險評價結果呢?。
把各個單元的評價分值結果的相加之和或加權平均值來作為礦山重大危險源的危險評價結果是顯然不可取的。因為對于一個礦井系統(tǒng)來說,系統(tǒng)內有危險的單元,也有相對安全的單元,而整個礦井系統(tǒng)的危險程度取決于較危險的、特別是最危險的一個或幾個單元的危險程度,而較安全的單元對全礦井的危險程度的影響則不大。把評價結果的簡單相加或取平均值,掩蓋了高危險單元對全礦危險程度的決定性影響,這種方法往往不能反映礦井的真實的危險程度,所以是不可取的。
根據(jù)以上分析可以想到的另一種方法是以礦井最危險單元的評價結果作為全礦的危險評價結果。這種方法相對合理一些,但也有其片面之處。比如,礦井甲的8個評價單元全部是較危險級的,而礦井乙的4個評價單元只有一個是較危險級,其他單元全部是安全級,這時,用取最危險單元的方法確定全礦的危險等級,則甲乙兩個礦井的危險等級是一樣的,都是較危險級。而實際上,甲礦井的危險程度應該是大于乙礦井的,甲礦井由于其較危險級的單元較多,有可能使其危險等級提高,而達到危險級,即甲礦井的危險等級可能會大于乙礦井。因此,這種方法也有其片面之處,他無法反映出評價單元(采掘工作面)個數(shù)的多少給全礦危險評價帶來的影響,反映不出采掘工作面越多、危險程度相應增大的情況。
因此,為了根據(jù)單元評價結果全面地反映全礦重大危險源的危險性,采用單元綜合評定的方法確定礦井危險等級。具體方法如下。
首先,在單元評價結果中,只要有一個單元的評價結果劃為最危險的等級,即“5-危險級”,那么全礦的危險等級就可確定為“5-危險級”。
然后,當在礦井評價單元中沒有危險等級為“5-危險級”時,采用下述方法確定礦
1、凡本網注明“來源:建設工程教育網”的所有作品,版權均屬建設工程教育網所有,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鏈接、轉貼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經本網授權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且必須注明“來源:建設工程教育網”。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2、本網部分資料為網上搜集轉載,均盡力標明作者和出處。對于本網刊載作品涉及版權等問題的,請作者與本網站聯(lián)系,本網站核實確認后會盡快予以處理。
本網轉載之作品,并不意味著認同該作品的觀點或真實性。如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轉載使用,請與著作權人聯(lián)系,并自負法律責任。
3、聯(lián)系方式:010-82326699 / 400 810 5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