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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召開“貫徹落實《風景名勝區(qū)條例》推進風景名勝區(qū)綜合整治總

2007-11-19 16:44    【  【打印】【我要糾錯】

建辦城函[2007]714號

各省、自治區(qū)建設廳,直轄市建委(園林局):

  為紀念《風景名勝區(qū)條例》頒布實施一周年和中國風景名勝區(qū)設立二十五周年,全面總結國家級風景名勝區(qū)五年綜合整治情況,研究部署明年風景名勝區(qū)工作,定于2007年12月1日在北京人民大會堂召開“貫徹落實《風景名勝區(qū)條例》,推進風景名勝區(qū)綜合整治總結會議”,F將會議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會議主要內容

  總結國家級風景名勝區(qū)五年綜合整治和《風景名勝區(qū)條例》頒布實施一年來的工作,部署明年風景名勝區(qū)任務;邀請國務院法制辦等有關部門領導就貫徹落實《風景名勝區(qū)條例》提出進一步的要求;表彰國家級風景名勝區(qū)綜合整治工作先進集體、先進個人以及風景名勝區(qū)二十五周年宣傳活動獲獎單位等。

  二、會議時間、地點

  會議于2007年12月1日下午2:30在人民大會堂小禮堂召開,會期一天。

  請參會人員于11月3O日下午5點前到北京新大都飯店(北京市西城區(qū)車公莊大街21號)大堂報到。12月1日中午在飯店統(tǒng)一乘車到人民大會堂(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三、參會人員

  各省、自治區(qū)建設廳、直轄市建委(園林局)的分管領導及主管業(yè)務處負責同志,各國家級風景名勝區(qū)管理機構的負責人(兩人)以及獲獎單位代表和個人(名單另文通知)。

  請各地以。ㄗ灾螀^(qū)、直轄市)為單位匯總參會人員登記表(含新聞記者及其所帶器材清單),并于11月26日下午5點前傳真至建設部城建司世界遺產與風景名勝管理處,以便統(tǒng)一做好會務安排。

  聯 系 人:李振鵬,劉紅純

  聯系電話:010-58933014,58934579(傳真)

  附件:參會人員登記表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辦公廳
二○○七年十一月十六日

  附件:

參會人員登記表

姓名
 
性別
 
工作單位
 
職務或職稱
 
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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