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1-25 14:14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糾錯】
在對建筑施工企業(yè)改制和年報審計中,我們發(fā)現存在一些帶有行業(yè)特點的會計審計問題,它不僅降低了會計信息的可靠性,如解決不當還易引發(fā)其他社會問題。本文擬就此做些探討。 工程收入確認的審計 根據建造合同會計準則的規(guī)定,如果建造合同的結果能夠可靠地估計,企業(yè)應根據完工百分比法在資產負債表日確認合同收入和成本。實際工作中通常由被審計單位的工程預算員編制工程預算書,按照工程進度確認收入并結轉成本。
1. 主要問題。
(1)資產負債表日確認的工程完工程度可靠性較低,管理當局藉此操縱收益。如根據管理當局的不同意圖,有的為了完成利潤目標、承包指標、更充分地享受稅收等優(yōu)惠政策、便于籌資等目的,可能會多計收入; 有的為了以豐補歉、留有余地等目的而少計收入,待工程決算以后再沖回或再計收入,人為操縱損益。
。2)建設單位或開發(fā)商遲遲不作工程決算審計。
如為了拖欠工程款,有些開發(fā)商或建設單位幾年甚至十年不作工程決算審計。還有些建設單位將已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tài)、并已交付使用的固定資產于“在建工程”賬戶長期掛賬,但折舊正常計提,造成賬目混亂。有些開發(fā)商早已將商品房賣出,且已收回款項,但遲遲不作工程決算審計。
(3)重復確認收入。如當總公司下設多個分公司時,有時幾個分公司共同承建一個工程項目,各個分公司會出現重復確認收入的情況。
2. 審計難點。
。1)對尚未完工的工程或雖已完工但尚未決算的工程,審計基準日的工程進度與企業(yè)資產負債表日確認收入時的工程進度相比已經發(fā)生變化,注冊會計師難以獲取資產負債表日工程進度的客觀依據,來判斷企業(yè)資產負債表日確認收入的可靠性。
。2)收入的截止測試失去了實際意義,對尚未完工的工程或雖已完工但尚未決算的工程,依據被審計單位工程預算員編制的工程預算書進行收入截止測試,不可能發(fā)現收入截止存在的問題。
3. 審計方法。
為提高審計效率,注冊會計師應憑借專業(yè)經驗和所掌握的信息、資料作出正確的選擇,選擇有效率的審計策略和方法。我們建議:
(1)可以通過檢查企業(yè)累計結轉收入和累計結轉成本是否基本配比,來發(fā)現收入確認可能存在的問題,但是難以判斷企業(yè)資產負債表日所確定的工程完工程度是否可靠。
。2)可以獲取以往年度(可取前兩年或三年)已竣工決算的工程收入確認的有關資料,將會計賬面確認的收入與按竣工決算應確認的收入進行比較,計算一個收入確認的誤差率,作為對資產負債表日收入確認的參考。
(3)可以取得監(jiān)理公司監(jiān)督的工程進度記錄作為工程完工程度參考。
。4)在審計中,可根據施工工程的規(guī)模、繁簡程度、施工企業(yè)情況以及所編制工程預決算的質量水平等因素,采用不同的審計方法,如全面審核法、重點審核法與個別審核法等。注冊會計師應重點檢查收入的計算、確認方法是否合乎規(guī)定,注意查明有無隨意確認收入,虛增或虛減本期收入的情況,及其以非貨幣性資產抵償應收工程款的確認和計量是否符合會計準則的規(guī)定等。
工程成本的審計
1. 主要問題。建筑施工企業(yè)的成本主要有材料費、人工費、機械施工費、臨時建筑設施費和其他直接費用等。審計中我們發(fā)現主要存在如下問題:
。1)建造合同的甲、乙雙方不能及時對賬,極易漏記甲方供料成本。
(2)企業(yè)日常核算管理制度松懈,材料出庫、入庫的內部控制較薄弱,外購材料不通過出入庫手續(xù),直接運抵建筑工地,易導致材料管理和核算出現漏洞;工人工資由“包工頭”發(fā)給工人,沒有正規(guī)的工資結算單,人工成本核算不準確。
(3)工程項目存在分包的情況下,有時企業(yè)不計分包收入和成本。
。4)有的企業(yè)將金額較大的臨時建筑設施費一次計入成本費用,水電費用隨意估計,缺乏依據,導致成本費用不實。
。5)有的工程項目成本結轉的多,收入結轉的少,賬面反映為虧損,這可能存在人為調節(jié)利潤的問題。
。6)增加人工費用和材料費用,偷逃稅款。
。7)利用發(fā)放獎金、補貼等名義,處理違規(guī)支出。
。8)對于內部控制不健全的企業(yè),管理人員往往利用各種形式與供貨方相互勾結,侵吞企業(yè)財產物資。
2.審計方法。
(1)對跨年度工程項目應按年累計分成本項目進行結轉,以明確每一工程項目的收入和成本是否配比,據以分析判斷是否存在成本核算異常的工程項目,保證會計信息的可靠性和公允性。
。2)材料費用方面應檢查:企業(yè)內部會計控制是否健全、有效,材料出入庫制度是否完備,有無少進多出或挪作他用等現象;有無材料消耗異常的項目,并查明原因;期末材料的盤點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存在利用開具的虛假發(fā)票處理其他費用,人為加大工程成本的情況。
(3)人工費用方面可運用分析性復核程序,檢查年度工資有無異常變動,并查明原因,抽查應付工資計算的合規(guī)性和準確性,比如:工資核算是否以簽名的工資結算單為依據,以免隨意開單;抽查工資結算憑證用以確定工資、獎金、津貼的計算是否合規(guī),手續(xù)是否齊全,是否按照規(guī)定代扣款項等。另外,為查明施工企業(yè)、建設單位與施工隊是否串通舞弊,除通過分析性復核以檢查工資有無異常變動外,還應當與預決算的工程量加以對比,或通過實地考察、查詢施工日記等方法,核對應付工資賬戶貸方發(fā)生額累計數與有關成本費用賬戶,以發(fā)現有無直接計入成本費用的工資。
。4)應檢查費用的計量是否合規(guī)。如臨時建筑設施費應按照建造合同施工期分期攤銷,預計水電費用時應該有甲乙雙方認可的原始憑證為依據。 應交稅金的審計 建筑施工企業(yè)在稅金計算上有其自身的特點,主要涉及營業(yè)稅及附加與所得稅等。
1. 主要問題。
。1)當建造合同價格為不含稅價時,應換算為含稅價計算應交營業(yè)稅,但施工企業(yè)往往直接按不含稅合同價計算,使得主營業(yè)務稅金及附加少計。
。2)有些總包企業(yè)將甲方代扣代繳的稅金總額全部計入主營業(yè)務稅金及附加,增加了成本費用,降低了利潤,會計信息失真。
(3)因施工企業(yè)人員流動性大,審計時抽查、核實工資單較為困難,企業(yè)往往會借此機會采取各種方式虛增人工費用和材料費用,減少應交企業(yè)所得稅。
2. 審計方法。
(1)在建筑施工企業(yè)稅金審計中,可獲取有關建筑施工合同,以明確施工合同是否屬含稅合同,以便據以審查稅金及附加計算的正確性。
(2)根據審定的營業(yè)額,按照規(guī)定的稅率,分項計算、復核本期應繳納的營業(yè)稅、城建稅及教育費附加等項目,檢查是否按照國家有關稅法的規(guī)定正確計算應交的稅金,有無偷漏稅現象。
。3)對于分包工程,應重點檢查對代扣代交稅金的處理是否正確。如記入“主營業(yè)務稅金及附加”科目,將導致少交企業(yè)所得稅。
(4)復核各項稅費與應交稅金、其他應交款等項目的勾稽關系是否正常。
(5)有關稅金是否按照規(guī)定進行了會計處理,還應與應收賬款、收入審計結合,以確定其正確性。
。6)關于企業(yè)通過少計收入和多計工程成本等偷逃所得稅問題的審計,其審計方法與前述一、二兩個問題相同,不再重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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