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組織2006年全國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
皖國土資函[2006]1200號
各市國土資源局:
接國土資源部辦公廳通知,2006年度全國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定于2007年1月27日至28日舉行,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工作
2006年度全國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由全國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委員會領導,省廳具體負責組織實施安徽考區(qū)考試信息公告;報考人員資格審查、登記和準考證發(fā)放;考點考場安排和考試期間的保密、安全措施落實;協(xié)助全國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委員會辦公室完成本考區(qū)監(jiān)考工作。
二、報名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均可報名:
1、取得大專學歷且從事相關工作滿2年;
2、取得本科學歷且從事相關工作滿1年;
3、取得博士學位、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班畢業(yè);
4、不具備上述規(guī)定學歷要求,但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認可的中級以上相關專業(yè)技術職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予報名:
1、受過刑事處罰,自刑罰執(zhí)行完畢之日起至報名之日止未滿5年的;
2、被取消土地估價師資格未滿5年的;
3、被取消考試資格未滿2年的;
4、因在評估或相關業(yè)務中犯有錯誤,受到行政處罰或者撤職以上行政處分,自處罰、處分之日起至報名之日止不滿2年的;
5、其他不符合報名條件的情形。
三、報名事宜
報考人員應攜帶合法有效證件(公民身份證、現(xiàn)役軍人持軍官證、文職干部證或士兵證、學歷證書、技術職稱資格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兩寸近期彩色證件照兩張,到所在地的市國土資源局報名,并如實填寫報名表。各市國土資源局對所屬縣、市的報考人員進行審核后,采用“全國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系統(tǒng)”建立報考人員數(shù)據(jù)庫,并于2006年11月15日前將報考人員數(shù)據(jù)庫和報考人員匯總表以文件形式上報省國土資源廳,過期不予以辦理。
四、考試時間、科目
全國統(tǒng)一按照“北京時間”進行考試。其中:
1月27日:土地管理基礎與法規(guī) 9∶00-10∶00
土地估價理論方法 10∶30-12∶00
土地估價實務基礎 14∶30-17∶00
1月28日:土地估價案例與報告 9∶00-11∶30
土地估價相關知識 14∶30-17∶00
以上五門科目,全部實行閉卷考試。
五、其他
1、有關報名費、教材費及考前培訓、考試具體事項另行通知。
2、聯(lián)系人:李康、李力紅、欒倩;電話:0551-3523239、3528536、2321239
附件:
1、關于組織2006年全國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略)
2、2006年度全國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報名表(略)
二○○六年十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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