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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關于加快廉租住房保障工作進度有關問題的通知

2008-06-06 09:14    【  【打印】【我要糾錯】

各設區(qū)市住房保障和房產(chǎn)管理局,擴權縣(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門:

  為進一步加快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省政府印發(fā)的《關于著力解決民生問題的若干意見》(冀政[2008]10號)中確定了全省2008-2010年廉租住房保障總體目標。最近,省政府辦公廳下達了各地2008年住房保障的分解目標,明確了各地廉租住房保障的具體任務。從今年以來各地工作進度看,部分地方未能按期完成廉租住房保障相關工作,廉租住房租賃補貼的發(fā)放、廉租住房房源的籌集進展緩慢。為保證今年各項目標的完成,現(xiàn)就加快廉租住房保障工作進度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及時受理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申請

  今年,全省廉租住房保障范圍已由城市低保家庭擴大到了城市低收入家庭。各地要通過公告、報紙、電臺、電視臺等多種形式,對當?shù)叵硎芰庾》勘U系臈l件、申請審核程序、受理的具體單位等進行廣泛宣傳,使社會各界特別是低收入家庭及時了解有關政策,促進擴大廉租住房保障范圍政策措施的落實。凡未受理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申請的,要盡快受理,6月底前必須對符合條件的低收入家庭提供廉租住房保障。今后,租賃住房補貼應當每月(最長每季)向申請人發(fā)放一次。對不能按期完成工作的,將由省建設廳領導約談當?shù)刈》勘U喜块T主要負責同志,督促其加快工作進度。

  二、足額發(fā)放廉租住房租賃補貼

  要通過發(fā)放廉租住房租賃補貼,使低收入家庭能夠租得起房,有效解決低收入家庭基本住房需求。各地要積極協(xié)調(diào)有關部門落實保障資金,根據(jù)當?shù)刈》渴袌銎骄饨鹚,合理確定廉租住房租賃補貼標準。對低收入家庭的補貼標準應是住房市場平均租金與廉租住房租金的差額,對低保家庭應按照住房市場平均租金標準給予補貼。

  三、加快籌集廉租住房房源

  要積極采取措施,對低收入家庭改善住房條件給予幫助,努力使低收入家庭能夠租得上房,避免享受了廉租住房租賃補貼卻租不到合適住房情況的發(fā)生。目前,我省實物配租的比例較低,一些地方小戶型的租賃住房房源較少,部分低收入家庭難以在市場中租到合適的住房。各地要抓緊籌集廉租住房房源,盡早完成今年籌集廉租住房的任務。采取新建方式籌集廉租住房的,要加快建設進度,年底前應完成竣工備案;采取購買、租賃商品住房或存量住房等其他方式籌集廉租住房的,也應在年底前使其具備入住條件,并爭取配租給孤、老、病、殘等特殊困難家庭和其他急需救助的家庭。同時,要積極謀劃明后兩年的廉租住房建設項目以及其他方式籌集廉租住房房源的方案,為明后兩年加快籌集廉租住房房源做好充分準備。

  四、規(guī)范廉租住房管理

  各地要結(jié)合受理廉租住房申請、審核的情況,補充、完善低收入家庭住房檔案,為今后制定廉租住房保障規(guī)劃和年度計劃提供依據(jù)。要建立廉租住房動態(tài)管理機制,既要及時為符合條件的城市低收入家庭提供保障,也要使不再符合條件的家庭按時退出廉租住房保障,切實提高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的效率和質(zhì)量。

  五、加強對縣(市)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的指導

  今年,所有縣、縣級市均要對符合條件的低收入家庭提供廉租住房保障并籌集一定數(shù)量的廉租住房房源,設區(qū)市市區(qū)及所屬縣、縣級市要同步推進。各設區(qū)市住房保障部門要及時對所屬縣、縣級市的工作進行督導,協(xié)調(diào)解決工作中的問題,確保責任目標的順利完成。

二〇〇八年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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