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我們

在線客服

幫助

24小時客服:010-82326699 400-810-5999

建設工程教育網 > 政策法規(guī) > 地方性法規(guī) > 正文

上海市關于支持在建設工地圍擋上布置迎世博公益廣告宣傳的通知

2008-08-29 20:30    【  【打印】【我要糾錯】

滬建建管聯[2008]53號

各有關單位、建設工地項目部:

  中國上海世博會將于2010年5月1日在上海召開,這是我國繼北京奧運會后舉辦的又一特大國際盛事。為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支持世博、宣傳世博、參建世博的工作部署,積極營造家喻戶曉、人人參與迎接世博會成功舉辦的良好氛圍,實現“讓城市更美好”承諾目標。為此,經研究,自9月8日世博會開幕倒計時整600天起,支持在建設工地圍擋上布置迎世博會公益廣告宣傳,通知如下:

  一、各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和建設工地項目部要高度重視世博會的宣傳工作,在所屬工地的圍擋總面積中,無償騰出不少于20%的空間面積,積極落實布置迎接世博會的公益性宣傳廣告和與迎接世博會相關的宣傳內容,支持形成廣泛、濃厚的迎世博宣傳氛圍。

  二、各區(qū)縣建設管理部門要積極支持在建設工地圍擋上開展迎接世博會的公益性廣告宣傳工作,督促建設工地的建設單位、施工單位認真落實迎接世博會的公益性廣告宣傳任務,督促調整原建設工地圍擋上的廣告布局,確保該項工作順利推進。

  三、開展迎世博的公益性廣告宣傳,自9月8日起,應當率先在市區(qū)兩級重大建設工程工地和新開工工地的圍擋上展開布置,市區(qū)兩級重大建設工程工地圍擋利用已簽約商業(yè)性廣告宣傳的,原則上應當協(xié)商騰出適當空間用于迎世博宣傳,簽約期滿后應當滿足迎世博宣傳需要。

  地處市中心城區(qū)的其他在建工地圍擋,未簽約商業(yè)性廣告宣傳的,應當自9月8日起實施迎世博廣告宣傳;已簽約的,自2009年1月1日起應當予以調整,支持滿足迎世博宣傳需要。

  其他地區(qū)的在建工地依照上述要求辦理。

  四、在建設工地圍擋上設置迎世博公益宣傳,應當優(yōu)先安排于顯要位置;迎世博公益宣傳的版面設置高度,原則上應當與圍擋設置的標準高度相一致,版面安置做到穩(wěn)固、結實、整潔。

  迎世博公益宣傳的版面設計與制作,應當避免摻有商業(yè)和與迎世博無關的宣傳內容。設置后的迎世博公益宣傳,未經世博局新聞宣傳部同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更換。

  五、實施世博會公益宣傳的內容由世博局統(tǒng)一規(guī)定,制作費用由世博局新聞宣傳部負責承擔。落實布置世博會公益宣傳,采用世博局新聞宣傳部上門服務和建設工地主動邀請相結合方法,具體事宜由雙方協(xié)商后書面確定。

  世博局聯系人:宋仲琤

  電話:22062326

  手機:13818968878

  特此通知。

上海市建筑業(yè)管理辦公室
上海市重大工程建設辦公室
二〇〇八年八月二十九日

收藏分享:論壇
分享到:
相關新聞
  • 特色班
    4大班次+2-3套全真模擬題
    提升學習效果
  • 精品班
    4大班次+2-3套全真模擬題+1套預測試題
  • 實驗班
    3套全真模擬題+2套預測試題+考前沖關寶典
  • 定制班
    3套模擬題+3套預測題+考前沖關寶典+考前重點
  • 移動班
    以知識點為單元授課練習,
    強化重點、難點、考點
版權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建設工程教育網”的所有作品,版權均屬建設工程教育網所有,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鏈接、轉貼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經本網授權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且必須注明“來源:建設工程教育網”。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2、本網部分資料為網上搜集轉載,均盡力標明作者和出處。對于本網刊載作品涉及版權等問題的,請作者與本網站聯系,本網站核實確認后會盡快予以處理。
  本網轉載之作品,并不意味著認同該作品的觀點或真實性。如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轉載使用,請與著作權人聯系,并自負法律責任。
  3、本網站歡迎積極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