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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1-16 21:11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糾錯】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公告第214號
現(xiàn)批準《石油化工企業(yè)設計防火規(guī)范》為國家標準,編號為GB50160-2008,自2009年7月1日起實施。其中,第4.1.6、4.1.8、4.1.9、4.2.12、4.4.6、5.1.3、5.2.1、5.2.7、5.2.16、5.2.18(2、3、5)、5.3.3(1、2)、5.3.4、5.5.1、5.5.2、5.5.12、5.5.13、5.5.14、5.5.17、5.5.21(1、2)、5.6.1、6.2.6、6.2.8、6.3.2(1、2、4、5)、6.3.3、6.4.1(2、3)、6.4.2(6)、6.4.3(1、2)、6.4.4(1)、6.5.1(2)、6.6.3、6.6.5、7.1.4、7.2.2、7.2.16、7.3.3、8.3.1、8.3.8、8.4.5(1)、8.7.2(1、2)、8.10.1、8.10.4(1、2、3)、8.12.1、8.12.2(1)、9.1.4、9.2.3(1)、9.3.1條(款)為強制性條文,必須嚴格執(zhí)行。原《石油化工企業(yè)設計防火規(guī)范》GB50160-92(1999年版)同時廢止。
本規(guī)范由我部標準定額研究所組織中國計劃出版社出版發(fā)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
二○○八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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