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我們

在線客服

幫助

24小時客服:010-82326699 400-810-5999

建設工程教育網 > 政策法規(guī) > 行政法規(guī) > 正文

關于修改《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2009-01-29 08:42    【  【打印】【我要糾錯】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
第548號

  現(xiàn)公布《國務院關于修改〈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的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總 理 溫家寶
二○○九年一月二十九日

國務院關于修改《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
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的決定

  國務院決定對《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附件《國務院決定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目錄》中的部分項目作如下修改:

  一、將第12項的項目名稱,由“跨省區(qū)或規(guī)模較大的中小企業(yè)信用擔保機構設立與變更審批”修改為“融資性擔保機構的設立與變更審批”;將實施機關,由國家發(fā)展改革委改為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部門。

  二、將第373項的項目名稱,由“外國通訊社及其所屬信息機構在中國境內開展經濟信息業(yè)務審批”,修改為“外國機構在中國境內提供金融信息的服務業(yè)務審批”;將實施機關,由新華社改為國務院新聞辦公室。

  三、將第374項的項目名稱,由“外國通訊社在中國境內發(fā)布新聞信息業(yè)務的審批”,修改為“外國通訊社在中國境內提供新聞的服務業(yè)務審批”;將實施機關,由新華社改為國務院新聞辦公室。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收藏分享:論壇
分享到:
相關新聞
  • 特色班
    4大班次+2-3套全真模擬題
    提升學習效果
  • 精品班
    4大班次+2-3套全真模擬題+1套預測試題
  • 實驗班
    3套全真模擬題+2套預測試題+考前沖關寶典
  • 定制班
    3套模擬題+3套預測題+考前沖關寶典+考前重點
  • 移動班
    以知識點為單元授課練習,
    強化重點、難點、考點
版權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建設工程教育網”的所有作品,版權均屬建設工程教育網所有,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鏈接、轉貼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經本網授權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且必須注明“來源:建設工程教育網”。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2、本網部分資料為網上搜集轉載,均盡力標明作者和出處。對于本網刊載作品涉及版權等問題的,請作者與本網站聯(lián)系,本網站核實確認后會盡快予以處理。
  本網轉載之作品,并不意味著認同該作品的觀點或真實性。如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轉載使用,請與著作權人聯(lián)系,并自負法律責任。
  3、本網站歡迎積極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