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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市2015年二級建造師考后提交報名資料審核的通知

2015-11-27 18:38  來源:東莞專業(yè)資格考試信息網  字體:  打印 收藏

 2025年二級建造師新課熱招中 搶跑趁現(xiàn)在

廣大考生:

2015年度二級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的成績及合格標準已公布,現(xiàn)將有關交表審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5年二級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合格標準:

廣州市人事考試中心2015年二級建造師考后提交報名資料審核通知

二、考后復核的時間和地點

網上報名時選擇“東莞市”的考生,請于2015年11月24日至30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到東莞市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提交資料,東莞市石竹路2號東莞市商業(yè)學校南城校區(qū)東門內,聯(lián)系電話:0769-22203889.

三、考后復核材料清單

1.考生報名表(此表要到單位人事部門審核蓋章才有效)。

2.考生報名承諾書一份(見附件1)。

3.考生有效身份證、學歷(位)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A4紙)各一份。在審核期限內,本人因事無法前來須委托他人送審的,要提交代辦委托書(見附件2),并在之后一個月內,由本人前往送審點再次送審。

4.從事建設工程管理工作所在單位已加蓋公章并注明“與原件一致”的資質證書復印件一份。

5.符合免考部分科目條件的考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還須提供相應的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項目經理資質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符合“增考專業(yè)”條件的考生還須提供已取得某一個專業(yè)二級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對后退回,并加蓋公章,由驗證人簽名。

四、注意事項

廣大考生一定要特別注意材料提交的期限要求。按國家規(guī)定,凡逾期未提交資料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逾期和資格審核未通過的人員將不予核發(fā)證書。

附件:

  1. 《考生報名承諾書》

  2. 《代辦委托書》

  3. 考試管理機構聯(lián)系方式

責任編輯:la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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