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熱力管道焊接的施工要求
在實施焊接前,應根據(jù)焊接工藝試驗結果編寫焊接工藝方案,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母材性能和焊接材料。
(2)焊接方法。
(3)坡口形式及制作方法。
(4)焊接結構形式及外形尺寸。
(5)焊接接頭的組對要求及允許偏差。
(6)焊接電流的選擇。
(7)檢驗方法及合格標準。
壁厚不等的管口對接,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外徑相等或內徑相等,薄件厚度小于或等于4 mm且厚度差大于3 mm,以及薄件厚度大于4 mm,且厚度差大于薄件厚度的30%或超過5 mm時,應將厚件削薄。
(2)內徑外徑均不等,單側厚度差超過本條(1)款所列數(shù)值時,應將管壁厚度大的一端削薄,削薄后的接口處厚度應均勻。
焊件組對時的定位焊應符合的規(guī)定:
(1)焊接定位焊縫時,應采用與根部焊道相同的焊接材料和焊接工藝。
(2)在焊接前,應對定位焊縫進行檢查,當發(fā)現(xiàn)缺陷時應處理后方可焊接。
(3)在焊接縱向焊縫的端部(包括螺旋管焊縫)時不得進行定位焊。
(4)焊縫長度及點數(shù)按規(guī)定進行。
在0℃以下的氣溫中焊接,應符合的規(guī)定:
(1)清除管道上的冰、霜、雪。
(2)在工作場地做好防風、防雪措施。
(3)預熱溫度可根據(jù)焊接工藝制定;焊接時,應保證焊縫自由收縮和防止焊口的加速冷卻。
(4)應在焊口兩側50 mm范圍內對焊件進行預熱。
(5)在焊縫未完全冷卻之前,不得在焊縫部位進行敲打。
在焊縫附近明顯處,應有焊工鋼印代號標志。
不合格的焊接部位,應采取措施進行返修,同一部位焊逢的返修次數(shù)不得超過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