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1-05 17:04 建設工程教育網整理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糾錯】
合同中綜合單價因工程量變更,除合同另有約定外應按照下列辦法確定:
。1)工程量清單漏項或由于設計變更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單項目,其相應綜合單價由承包方提出,經發(fā)包人確認后作為結算的依據。
。2)由于設計變更引起工程量增減部分,屬合同約定幅度以內的,應執(zhí)行原有的綜合單價;增減的工程量屬合同約定幅度以外的,其綜合單價由承包人提出,經發(fā)包人確認后作為結算的依據。
由于工程量的變更,且實際發(fā)生了規(guī)定以外的費用損失,承包人可提出索賠要求,與發(fā)包人協商確認后,給予補償。
1、凡本網注明“來源:建設工程教育網”的所有作品,版權均屬建設工程教育網所有,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鏈接、轉貼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經本網授權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且必須注明“來源:建設工程教育網”。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2、本網部分資料為網上搜集轉載,均盡力標明作者和出處。對于本網刊載作品涉及版權等問題的,請作者與本網站聯系,本網站核實確認后會盡快予以處理。
本網轉載之作品,并不意味著認同該作品的觀點或真實性。如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轉載使用,請與著作權人聯系,并自負法律責任。
3、本網站歡迎積極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