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1-21 13:48 建設工程教育網整理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糾錯】
投標工作機構:
為了在投標競爭中獲勝,建筑施工企業(yè)應設置投標工作機構,平時掌握市場動態(tài)信息,積累有關資料;遇有招標工程項目,則辦理參加投標手續(xù),研究投標報價策略,編制和遞送投標文件,以及參加定標前后的談判等。直至定標后簽訂合同協(xié)議。這種工作機構通常由下列人員組成:
1.企業(yè)經理或業(yè)務副經理為主要負責人(決策人);
2.總工程師或技術負責人負責施工方案、技術措施等技術方面的問題;
3.總經濟師或合同預算部門主管負責投標報價和合同工作;
4.材料部門負責提供器材市場信息;會計部門提供本企業(yè)的工資、管理費等有關成本資料;生產計劃部門負責安排施工進度計劃等。這些成員是必不可少的參謀人員。
為了保守本企業(yè)對外投標報價的秘密,投標工作機構人員不宜過多,尤其是最后決策的核心人員,以控制在企業(yè)經理、總工程師和總經濟師(合同預算負責人)范圍之內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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