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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6-21 09:34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糾錯】
第三章 招標的規(guī)定
3.1 必須招標項目的范圍和規(guī)模標準
3.1.1 必須招標項目的范圍
根據(jù)《招標投標法》第3條規(guī)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nèi)進行下列工程建設項目包括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jiān)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的采購,必須進行招標:
大型基礎設施、公用事業(yè)等關系社會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項目;
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國家融資的項目;
使用國際組織或者外國政府貸款、援助資金的項目。
。ㄒ唬┕こ探ㄔO項目必須招標的范圍
1.關系社會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基礎設施項目的范圍包括:
。1)煤炭、石油、天然氣、電力、新能源等能源項目;
。2)鐵路、公路、管道、水運、航空以及其他交通運輸業(yè)等交通運輸項目;
。3)郵政、電信樞紐、通信、信息網(wǎng)絡等郵電通訊項目;
。4)防洪、灌溉、排澇、引(供)水、灘涂治理、水土保持、水利樞紐等水利項目;
(5)道路、橋梁、地鐵和輕軌交通、污水排放及處理、垃圾處理、地下管道、公共停車場等城市設施項目;
。6)生態(tài)環(huán)境保護項目;
。7)其他基礎設施項目。
2.關系社會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公用事業(yè)項目的范圍包括:
。1)供水、供電、供氣、供熱等市政工程項目;
。2)科技、教育、文化等項目;
。3)體育、旅游等項目;
(4)衛(wèi)生、社會福利等項目;
。5)商品住宅,包括經(jīng)濟適用住房;
(6)其他公用事業(yè)項目。
3.使用國有資金投資項目的范圍包括:
(1)使用各級財政預算資金的項目;
(2)使用納入財政管理的各種政府性專項建設基金的項目;
(3)使用國有企業(yè)事業(yè)單位自有資金,并且國有資產(chǎn)投資者實際擁有控制權的項目。
4.國家融資項目的范圍包括:
。1)使用國家發(fā)行債券所籌資金的項目;
。2)使用國家對外借款或者擔保所籌資金的項目;
。3)使用國家政策性貸款的項目;
。4)國家授權投資主體融資的項目;
。5)國家特許的融資項目。
5.使用國際組織或者外國政府資金的項目的范圍包括:
(1)使用世界銀行、亞洲開發(fā)銀行等國際組織貸款資金的項目;
(2)使用外國政府及其機構貸款資金的項目;
(3)使用國際組織或者外國政府援助資金的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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