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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3-22 11:57 自治區(qū)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城市建設處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糾錯】
伊犁哈薩克自治州建設局,各地、州、市建設局(建委),烏魯木齊市市政市容管理局:
按照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關于開展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和焚燒廠等級評定的通知》(建城容函[2012]17號,以下簡稱《通知》)要求,為切實做好城鎮(zhèn)生活垃圾填埋處理場的自查評估和迎檢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請各地按照《通知》要求,認真組織開展本地自查工作,并務必于3月28日前,將自查報告(包括各縣市生活垃圾填埋場和焚燒廠的處理現(xiàn)狀、存在的問題、整改措施和工作建議,以及相關報表、圖片資料)以電子文檔形式,報自治區(qū)住房城鄉(xiāng)建設廳城市建設處。
二、我廳將于2012年4月組織專家組,對各地的自查情況進行復核和評定,并將已達到Ⅱ級以上(含Ⅱ)標準的城鎮(zhèn)生活垃圾填埋場、B級以上(含B)標準的焚燒廠檢查結果上報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申請審核。
聯(lián) 系 人:姚文泉
聯(lián)系方式:0991-2824295(傳真)
附件:(電子版發(fā)送)
二〇一二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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