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7-12 17:41 泰安人事考試中心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糾錯】
關于2012年度招標師職業(yè)水平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縣市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直各部門,中央、省屬駐泰各單位:
根據省人事考試中心《關于2012年度招標師職業(yè)水平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考函〔2012〕38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xiàn)將2012年度招標師職業(yè)水平考試考務工作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及科目
招標師職業(yè)水平考試設《招標采購法律法規(guī)與政策》(客觀題)、《項目管理與招標采購》(客觀題)、《招標采購專業(yè)實務》(主、客觀題混合)和《招標采購案例分析》(主觀題)4個科目。
2012年度招標師職業(yè)水平考試定于2012年10月20、21日舉行。具體考試時間如下:
10月20日
9∶00-11∶30招標采購法律法規(guī)與政策
14∶00-16∶30項目管理與招標采購
10月21日
9∶00-11∶30招標采購專業(yè)實務
14∶00-17∶00招標采購案例分析
二、報名方式
2012年度招標師職業(yè)水平考試采取網上報名、現(xiàn)場確認、網上繳費的方式。報考人員可登陸泰安人事考試網(taks.tars.gov.cn)進行網上報名、網上繳費?忌鷳凑站W上報名流程如實填寫、提交本人報考信息并上傳照片,下載《資格考試報名表》,經單位核實并簽字、蓋章后,按屬地原則集中到各縣市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辦理審核、確認手續(xù)。審核和確認時應提供的材料包括: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
2、單位蓋章后的《資格考試報名表》(一式兩份);
3、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4、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5、單位出具的從事相關工作年限的書面證明1份。
網上報名時間:2012年6月25日9:00至2012年7月9日16:00,逾期不再受理,F(xiàn)場確認時間:2012年7月9日至11日。網上繳費時間:請考生于7月12日前完成網上繳費,逾期不繳費的,報名信息視為無效。報名成功的考生請于2012年10月15日至21日自行登陸山東人事考試信息網(www.rsks.sdrs.gov.cn)下載打印準考證,不再另行通知。
市直單位考生請到泰安市人事考試中心現(xiàn)場確認,地址:泰安市人事考試中心209室(泰安市東岳大街143-6號)。報名聯(lián)系電話:8298459.
縣市區(qū)考生由各縣市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進行資格審核,時間截止到7月11日。具體確認時間和地點由各縣市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自行安排。
三、報考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恪守職業(yè)道德,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參加招標師職業(yè)水平考試:
一、取得經濟學、工學、法學或管理學類專業(yè)大學專科學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招標采購專業(yè)工作滿4年;
二、取得經濟學、工學、法學或管理學類專業(yè)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招標采購專業(yè)工作滿3年;
三、取得含經濟學、工學、法學或管理學類專業(yè)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者研究生班畢業(yè),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招標采購專業(yè)工作滿2年;
四、取得經濟學、工學、法學或管理學類專業(yè)碩士學位,工作滿2年,其中從事招標采購專業(yè)工作滿1年;
五、取得經濟學、工學、法學或管理學類專業(yè)博士學位,從事招標采購專業(yè)工作滿1年;
六、取得其他學科門類上述學歷或者學位的,其從事招標采購專業(yè)工作的年限相應增加2年。
四、考試費用
考試收費按省物價局、財政廳魯價費發(fā)〔2009〕121號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即:《招標采購法律法規(guī)與政策》和《項目管理與招標采購》每人每科75元,《招標采購專業(yè)實務》和《招標采購案例分析》每人每科80元。
五、有關事項及要求
。ㄒ唬墩袠瞬少弻I(yè)實務》和《招標采購案例分析》科目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其它科目為客觀題試卷,在答題卡上填涂作答。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時,考生應注意:1、答題前要仔細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答題卡首頁);2、使用規(guī)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答題卡劃定的區(qū)域內作答。
(二)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
。ㄈ┯嘘P購買考試大綱等事宜,可與中國招標投標協(xié)會或當地計劃出版社銷售書店聯(lián)系。
(四)2012年度招標師職業(yè)水平考試考場設置在濟南市。
六、特別聲明
1、對以往在各類人事考試中嚴重違紀被通報,給予“兩年內不得再次參加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處理的考生,凡處理時間不滿兩年的,取消其2012年報考資格(對違反規(guī)定又報考的,考務費一律不退還)。
2、過期身份證視為無效,影響考試責任自負。
3、考生在報名時,由于自身原因報錯級別、專業(yè)或填錯個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擔相應責任。
4、考生請于2012年10月15日至21日登陸山東人事考試信息網(www.rsks.sdrs.gov.cn)下載打印準考證,屆時不下載影響考試,責任自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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