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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1-14 11:46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糾錯】
建質[2010]1號
各省、自治區(qū)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直轄市建委及有關部門,總后營房部工程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建設局,國務院有關部門:
經審查,批準由中國建筑業(yè)協(xié)會建筑防水分會、中國建筑標準設計研究院等單位編制的《地下建筑防水構造》等四項標準設計為國家建筑標準設計,自2010年3月1日起實施。原《地下建筑防水構造》(02J301)標準設計同時廢止。
附件:《地下建筑防水構造》等四項國家建筑標準設計名稱及編號表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
二〇一〇年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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