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李丹等17名二級注冊建造師增項注冊的公示
根據《注冊建造師管理規(guī)定》(建設部令第153號)、《一級建造師注冊實施辦法》(建市[2007]101號)、《吉林省建造師注冊實施細則》(吉建管[2007]21號),經審核,李丹等12人符合二級注冊建造師增項注冊條件,王大偉等5人不符合二級注冊建造師增項注冊條件,現(xiàn)在吉林省建設廳網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為2010年5月21日。
一、如對不符合二級建造師增項注冊條件的名單有異議,申請人可在公示期間內以書面形式提供陳述材料,經市州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核、確認并加蓋印章后統(tǒng)一報送建設廳建管處,逾期不予受理。
二、任何單位和個人在公示期內,對已公示的符合二級建造師增項注冊條件的人員,如有異議均可向我處舉報,舉報或反映的情況應實事求是。以單位名義反映情況的,應加蓋單位公章;以個人名義反映情況的,應署真實姓名和聯(lián)系電話。
聯(lián)系地址:長春市貴陽街287號建設大廈3112室
郵政編碼:130051
電話(傳真):0431-82752563
聯(lián)系人:封沙
附件:
吉林省建設廳建筑管理處
二○一○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