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公布2009年度全國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合格標準及我省合格人員名單的通知
閩人函[2009]458號
各設區(qū)市人事局、建設局:
根據(jù)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公布2009年度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合格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fā)[2009]128號),現(xiàn)將2009年度全國一、二級注冊建筑師考試合格標準及我省考試合格人員名單通知如下:
一、考試合格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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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科目 試卷滿分 合格分數(shù)
1、設計前期與場地設計 90 54
2、建筑技術設計(作圖題) 100 60
3、建筑設計 160 96
4、建筑結構 140 84
5、建筑物理與建筑設備 120 72
6、建筑材料與構造 120 72
7、建筑經(jīng)濟、施工與設計業(yè)務管理 85 51
8、建筑方案設計(作圖題) 100 60
9、場地設計(作圖題) 100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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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科目 試卷滿分 合格分數(shù)
1、場地與建筑設計(作圖題) 100 60
2、建筑結構與設備 100 60
3、法律、法規(guī)、經(jīng)濟與施工 100 60
4、建筑結構與詳圖(作圖題) 100 60
二、2009年度全國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我省合格人員名單附后,現(xiàn)予公布。
請按照有關文件精神,認真做好公布考試成績和發(fā)放證書等考試后期的各項工作。
福建省公務員局
福建省人力資源開發(fā)辦公室
福建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十日
附件1:09年合格人員(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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