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始土地統計是在某一時點首次開展的土地統計,是土地統計的起點,是年度土地統計的基礎。縣級土地利用現狀調查取得的調查資料,應及時加以整理,并以此為統計基數,建立反映當地土地初始狀況的土地臺帳、統計簿和圖件,并進行統計數據整理與分析等,是初始土地統計工作的主要內容。
隨著時間的推移,土地的數量、質量、類型、權屬、利用及分布狀況都會變更調查,采集土地的變更信息,更新土地統計數據,保持土地統計資料的現勢性,并對土地的變更情況進行整理分析,我國土地的變化規(guī)律,對土地的發(fā)展趨勢進行預測等。
基層土地統計是與國家土地統計相對而言,是指縣級土地管理主管部門組織鄉(xiāng)(鎮(zhèn))土地管理所從事的經常性土地統計工作,包括以縣為單位建立鄉(xiāng)(鎮(zhèn))的初始土地統計,開展土地變更調查,進行年度統計,做好土地統計年報,建立和完善各項土地統計工作制度等;鶎油恋亟y計是國家土地統計的源頭,其統計數據的準確是國家土地統計數據的生命,因此必須高度重視基層土地統計制度的建設。
初始土地登記是指土地登記機關在一定時間內,對所轄區(qū)域或者特定區(qū)域的全部土地進行普遍登記,也稱土地總登記。需要進行初始土地登記有下列幾種情況:(1)國家政權發(fā)生變化,土地所有制發(fā)生變革,政府需要對全國土地進行一次全面登記;(2)由于種種原因造成地籍資料嚴重失實混亂,需要通過初始土地登記,重新整理地籍;(3)國家土地政策有重大調整,需要對土地進行重新登記。初始土地登記建立起來的表、卡、證和編繪的地籍圖等地籍資料,是變更土地登記的根據。在初始土地登記期間,所有的土地所有者、使用者和他項權利擁有者均應按照規(guī)定的登記區(qū),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土地登記,土地管理部門要在一定的期限內全面完成初始土地登記工作。初始土地登記需要政府發(fā)布登記通告,劃定初始土地登記作業(yè)區(qū)。
變更土地登記是指在初始土地登記后,土地管理部門對土地所有者、土地使用者以及他項權利擁有者因土地權屬、土地用途等事項發(fā)生變更而進行的土地登記。進行變更土地登記的目的是保持地籍資料的現勢性和連續(xù)性,掌握土地權屬、用途的變化,依法進行土地行政管理。需進行變更土地登記的,一是土地權屬變更,即國有土地使用權、集體土地所有權、集體土地使用權的變更,二是土地用途變更,如城市工業(yè)用地改為住宅用地、商業(yè)用地,農用地變?yōu)榻ㄔO用地,因農業(yè)內部結構調整耕地改為園地等。此外,土地他項權利變更、土地等級、使用者名稱、地址變化的,也應進行變更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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