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法人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
法人依法具有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
①法人的民事權利能力。法人的民事權利能力是指法人依法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資格。
、诜ㄈ说拿袷滦袨槟芰Α7ㄈ说拿袷滦袨槟芰κ侵阜ㄈ四芤宰约旱男袨橐婪樽约喝〉妹袷聶嗬驮O定民事義務資格。
法人的民事行為能力與其民事權利能力同時產生,同時消滅。法人的民事行為能力的范圍與其民事權利能力的范圍是一致的。
4)法人的產生、變更和終止
法人是合同法律關系的主要主體。
、俜ㄈ说漠a生。
法人產生的三種形式:一是依照國家法律規(guī)定或者國家機關行政命令的程序而成立的機關和社會組織;二是經國家行政主管機關核準登記而成立的工商企業(yè)等;三是根據國家公布的規(guī)范性文件的程序而成立的專門經濟組織、學術組織的社會團體等。
②法人的變更。法人的變更是指法人依法成立后,在組織機構上、宗旨上以及業(yè)務范圍等方面的重大變更。
、鄯ㄈ说慕K止。法人的終止是指在法律上民事主體資格的消滅。
法人終止時,必須依法進行清算,向原登記機關辦理注銷登記手續(xù),法人自注銷登記之日起方為終止。
。3)其他組織
其他組織是指依法成立,但不具備法人資格,而能以自己的名義參與民事活動的經營實體或者法人的分支機構等社會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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