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員問題】應納稅額的速算公式是什么?
【解答】為簡化計算,應納稅額可按增值額乘以適用稅率減去扣除項目金額乘以速算扣除系數的簡便方法計算,速算公式如下:
土地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的,應納稅額=土地增值額×30%;
土地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未超過100%的,應納稅額=土地增值額×40%-扣除項目×5%;
土地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100%,未超過200%的,應納稅額=土地增值額×50%-扣除項目×15%;
土地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的,應納稅額=土地增值額×60%一扣除項目金額×35%.
以上內容均根據學員實際工作中遇到的問題整理而成,供參考,如有問題請及時溝通、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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