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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18 17:40 珠海人事考試網(wǎng)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糾錯】
摘要:2015年廣東珠海招標師考后資格審核考生,網(wǎng)上報名時選擇“珠海報名點”的考生,請于2016年1月19-2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到考試院前臺提交資料。
關于2015年度招標師職業(yè)資格考試考后復核預審的通知
珠海市報名點考生:2015年度招標師職業(yè)資格考試的成績已于2016年1月8日公布,但尚未收到國家下發(fā)的合格標準分數(shù)線。為縮短審核、制發(fā)證周期,方便考生早日拿到證書,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資格考試報名初審考后復核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45號),考后按照各科目試卷總分的60%確定暫定合格標準分數(shù)線進行考后復核工作,請廣大考生參照執(zhí)行。
一、2015年招標師暫定合格標準分數(shù)線
招標師資格考試《招標采購法律法規(guī)與政策》、《項目管理與招標采購》科目暫定合格標準為72分(試卷滿分均為120分),《招標采購專業(yè)實務》、《招標采購案例分析》科目合格標準為60分(試卷滿分均為100分)。
二、考后復核的時間和地點
網(wǎng)上報名時選擇“珠海報名點”的考生,請于2016年1月19-2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到考試院前臺提交資料。
地址:珠海市香洲區(qū)興華路158號職業(yè)培訓技能鑒定大樓一樓,可乘坐K2路、55路、68路公交車到“城市廣場”站。
三、考后復核材料清單
1.考生報名表(此表要到單位人事部門審核蓋章才有效)一份。
2.考生報名承諾書一份。
3.工作簡歷表一份。
4.考生有效身份證、學歷(位)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A4紙)各一份。
在審核期限內(nèi),本人因事無法前來須委托他人送審的,要提交代辦委托書,并在之后一個月內(nèi),由本人前往送審點再次送審。
四、注意事項
廣大考生一定要特別注意材料提交的期限要求。按國家規(guī)定,凡逾期未提交資料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逾期和資格審核未通過的人員將不予核發(fā)證書。
附件:1.《考生報名承諾書》
2.《工作簡歷表》
3.《代辦委托書》
珠海市人力資源鑒定考試院
2016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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