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8-20 17:21 建設工程教育網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糾錯】
文章摘要:2014招標師考試《招標采購法律法規(guī)與政策》考點:行政監(jiān)督部門的法律責任,詳細內容整理如下,供大家復習備考過程中參考。
行政監(jiān)督部門的法律責任
《招標投標法》第63條規(guī)定:“對招標投標活動依法負有行政監(jiān)督職責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徇私舞弊、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徇私舞弊是指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在監(jiān)督過程中故意不依法履行職責,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
濫用職權是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超越職權,違法決定、處理器無權決定、處理的事項,或者違反規(guī)定處理公務,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
玩忽職守是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嚴重不負責任,不履行或者不認真履行職責,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徇私舞弊、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構成犯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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