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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23 08:32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糾錯】
各有關單位:
本市自一九九一年起開展防雷裝置安全檢測工作以來,防雷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正逐步引起各單位的重視。但也有一些單位對防雷安全工作仍存在著麻痹思想和僥幸心理,出現(xiàn)了設計、施工不達標,有了隱患不整改和不主動申報檢測等問題。為進一步規(guī)范防雷裝置安全檢測管理工作,確保防雷裝置性能良好,防止雷擊火災等事故的發(fā)生,現(xiàn)就有關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單位應在三月底前對本單位的防雷裝置逐一登記,并向防雷檢測機構申報檢測,上級主管部門應予督促檢查。
二、加強對新建、改建和擴建項目防雷工程的管理。各建設單位應當重視防雷工程的質量管理,設計應當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規(guī)范要求,選用防雷產品應當是經檢驗合格的產品,不得使用國家禁止使用的防雷裝置和偽劣產品。建設過程中應當加強施工質量檢查(尤其是隱蔽工程),并及時向防雷檢測機構申報檢測。市避雷裝置檢測站(聯(lián)系電話:64386700轉461)應當提前介入,對防雷工程的設計方案進行檢查。防雷檢測機構對建設中的防雷工程,應當實施分階段檢測,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通知建設單位整改。
三、雷電感應和雷電波侵入已是本市頻發(fā)的雷害,而且災害面廣,成災率高,對程控電話,通訊和電視廣播衛(wèi)星接收設備、計算機信息系統(tǒng)、安全報警系統(tǒng)等設施造成很大的威脅,成為電子時代的一大公害。各單位應當引起高度重視,積極采取防護措施,防患于未然。
四、提高防雷檢測機構的檢測質量。各防雷檢測機構應以通過計量認證為契機,不斷加強和完善質量保證體系,確保檢測工作的公正性和科學性。按照市技監(jiān)局、市氣象局、市消防局聯(lián)合頒發(fā)的《關于對各級防雷檢測機構開展計量認證工作的通知》[滬技監(jiān)量(1998)201號]文件要求,凡在今年6月30日前未通過計量認證的防雷檢測機構,不得對外開展防雷檢測工作。
五、加強消防監(jiān)督檢查。各公安消防監(jiān)督部門應結合本地區(qū)實際情況,認真做好監(jiān)督檢查工作,督促轄區(qū)有關單位抓緊申報檢測,組織力量查驗由市氣象局、市公安局印發(fā)的《避雷設施安全性能檢測證》。對長期不申報檢測,不按規(guī)定安裝防雷設施,防雷設施存在嚴重隱患遲遲不予整改的單位,一旦造成雷擊火災、爆炸和人員傷亡事故,將依法追究責任。
上海市氣象局
上海市消防局
一九九九年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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