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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二建法規(guī)每日一練:民事訴訟(6.24)

2016-06-24 09:46  來源:建設工程教育網(wǎng)  字體:  打印 收藏

 2025年二級建造師新課熱招中 搶跑趁現(xiàn)在

  下列關于民事訴訟證據(jù)的說法中不正確的是(   )。

  A、對當事人逾期提交證據(jù),且理由不成立,人民法院根據(jù)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納

  B、舉證期限由人民法院確定,不得由當事人協(xié)商

  C、未經(jīng)質(zhì)證的證據(jù),不能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jù)

  D、鑒定人應當出庭接受當事人質(zhì)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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