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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估價師考試考點總結:土地違法行為的種類

2013-12-09 17:03 來源:來源于網絡 打印 | 收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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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違法行為的種類

  (一)行政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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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據現(xiàn)行《土地管理法》的規(guī)定,可以將土地違法行為分為土地行政違法行為、土地民事違法行為和土地刑事違法行為三種,相應的土地法律責任可分為土地行政法律責任、土地民事法律責任和土地刑事法律責任三種。

  1.土地行政法律責任 土地行政法律責任是指由于違反土地行政法律規(guī)范或不履行土地行政法律義務而依法對土地行政法律主體追究行政責任的法律后果。其特征如下:

  (1)土地違法行為主要是指違反《土地管理法》及有關土地方面的行政法規(guī)、規(guī)章。對土地違法行為的判斷一定要嚴格依據法律、法規(guī)及規(guī)章的規(guī)定。土地違法行為有作為與不作為兩種情況,如用地單位或個人未經批準而占地行為屬于作為的土地違法行為,土地管理部門依法應為而不為的行為屬于不作為的土地違法行為。

  (2)土地違法行為的行政責任由土地行政法律關系主體來承擔,由土地行政主管機關決定。土地行政法律關系主體包括土地行政主管機關(包括其公務員)和土地管理相對方。土地行政主管機關依法主要指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

 。3)追究土地違法者行政責任的目的主要在于懲戒違法人,教育其它人。

  2.土地民事法律責任

  土地民事法律責任是指平等主體的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公民和法人之間因違反土地管理法的有關規(guī)定而依法應當承擔的民事法律后果。

  有關土地民事法律責任主要發(fā)生在土地侵權案件中或者是因為土地所有權或因土地的使用而發(fā)生的糾紛中。根據《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四條規(guī)定,土地民事法律責任一般有以下幾種:

 。1)賠償損失。主要適用于因侵犯土地的所有權或使用權并給對方造成財產損失,而又不可能采取其它補救措施而采取的一 種方式。

  (2)停止傷害、排除妨礙。主要適用于相鄰關系中行為人雖沒有直接侵犯土地所有人的所有權或土地使用人的使用權,但妨礙了權利人正常行使占有、使用、處分權,行為人應排除妨礙。如在土地使用權人所使用的房屋旁挖溝引水,致使地基下沉;又如在平房前建造高樓,影響后方住戶的采光等。

 。3)罰款。主要適用于主觀上具有明顯故意的行為人侵犯他人土地所有權或使用權,除承擔其它民事責任外,主管機關(主要是指人民法院)在具體處理案件過程中,可對其處以一定數額的罰款,以懲戒土地違法行為人。

  (4)消除危險。主要適用于行為人的行為雖未妨害權利人行使權利,尚未侵犯權利人的權利,但確有可能發(fā)生侵害權利人的權利的危險,應采取措施,防止其侵害的發(fā)生,即消除危險。要求消除危險并不要求行為人主觀上有過錯,只要存在確有發(fā)生損害危險的可能即可。

  (5)賠禮道歉。主要適用于輕微的土地違法案件中向他人表示悔過的一種形式。

  3.土地刑事法律責任

  土地刑事法律責任是指行為人違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規(guī),情節(jié)、性質嚴重,而且依據刑法的有關規(guī)定已構成犯罪并依法應當追究刑事法律后果的一種否定性評價。

責任編輯:瑪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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