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非法批地行為有以下幾種表現(xiàn)形式:
(1)沒有批準權的單位非法批準;
(2)雖有批準權但超載了批準權限而非法批準;
(3)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而非法批準;
(4)違反法律規(guī)定的程序而非法批準。
2、對非法批地行為的處罰:行政處分和刑事責任。
3、對非法批準的土地的處罰:當事人由于非法批準而使用的土地,由于批準文件是無效的,那么依據(jù)此文件而使用的土地在實體上便沒有法律依據(jù)。因此,當事人必須予以退還。如果拒不退還的,當事人就要承擔非法占用土地的法律責任,包括責令退還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或沒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設施,并處罰款等。但是因非法批準而使用土地的當事人,因退還土地而遭受的損失,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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