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造價工程師工程計價知識點:評標報告的內容
【學員問題】評標報告的內容有什么?
【解答】評標委員會完成評標后,應當向招標人提交書面評標報告,并抄送有關行政監(jiān)督部門。評標報告應當如實記載以下內容:
(1)基本情況和數(shù)據(jù)表;
(2)評標委員會成員名單;
(3)開標記錄;
(4)符合要求的投標一覽表;
(5)廢標情況說明;
(6)評標標準、評標方法或者評標因素一覽表;
(7)經評審的價格或者評分比較一覽表;
(8)經評審的投標人排序;
(9)推薦的中標候選人名單與簽訂合同前要處理的事宜;
(10)澄清、說明、補正事項紀要。
評標報告由評標委員會全體成員簽字。對評標結果有不同意見的評標委員會成員應當以書面方式闡述其不同意見和理由,評標報告應當注明該不同意見。評標委員會成員拒絕在評標報告上簽字且不陳述其不同意見和理由的,視為同意評標結論。評標委員會應當對此做出書面說明并記錄在案。
以上內容均根據(jù)學員實際工作中遇到的問題整理而成,供參考,如有問題請及時溝通、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