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價基礎知識:工程預算
1、施工預算是施工企業(yè)為了適應內部管理的需要,按照項目核算要求,根據(jù)施工圖紙,施工定額、施工組織設計,考慮挖掘企業(yè)內部潛力由施工單位編制的預算技術經濟文件。
2、施工預算的編制方法:實物法、單位估價法。
3、“兩算”是指施工圖預算和施工預算。前者是發(fā)承包雙方確定工程造價的依據(jù),后者是施工企業(yè)內部控制工程成本的尺度。
4、施工預算的人工數(shù)量及人工費與施工圖預算對比,一般要低6%左右。施工定額的材料損耗率一般都低于計價定額。
5、在工程項目的實施過程中,由于種種原因,常常會出現(xiàn)設計、工程量、計劃進度、使用材料等方面的變化,這些變化統(tǒng)稱工程變更。包括:設計變更、進度計劃變更、施工條件變更以及原招標文件和工程量清單中未包括的“新增工程”。
6、無論哪一方提提出工程變更,均需由工程師確認并簽發(fā)工程變更指令。
7、建設單位需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根據(jù)《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的規(guī)定,發(fā)包方應不遲于變更前14天以書面形式向承包方發(fā)出變更通知。因變更導致合同價款的增減及造成的承包方損失,由發(fā)包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8、施工中乙方不得擅自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
9、工程變更價款的計算方法:A乙方在工程變更確定后14天內,提出變更工程價款的報告,經工程師確認后調整合同價款。變更合同價款按下列方法進行:a合同中已有適用于變更工程師的價格,按合同已有的價格計算變得合同價款b合同中只有類似于變更工程的價格,可以參照類似價格變更合同價款c合同中沒有適用或類似于變更工程的價格,由乙方提出適當?shù)淖兏鼉r格,經工程師確認后執(zhí)行。B乙方在雙方確定變更后14天內不和工程師提出變更工程報告時,可視該項變更不涉及合同價款的變更C工程師收到變更工程價款報告之日起14天內,應予以確造價員工程造價基礎知識,工程計量與計價實務認,工程師無正當理由不確認時,自變更價款報告送達之日起14天后變更工程價款報告自行生效。D工程師不同意乙方提出的變更價款,可以和解或者要求合同管理及其他有關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可以起訴。E工程師確認增加的工程變更價款作為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款同期支付。F因乙方自身原因導致的工程變更,乙方無權追加合同價款。
10、施工索賠是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于并非自己的過錯,而是應由對方承擔責任的情況造成產實際損失向對方提出經濟補償和(或)時間補償?shù)囊蟆?/p>
11、索賠是工程承包中經常發(fā)生的正?,F(xiàn)象。
12、工程承包界將承包商向業(yè)主的施工索賠簡稱為“索賠”;將業(yè)主向承包商的索賠稱為“反索賠”
13、索賠的性質屬于經濟補償行為,而不是處罰。
14、索賠的原因:A由現(xiàn)代承包工程的特點引起B(yǎng)合同內容的有限性C應業(yè)主要求D各承包商之間的相互影響E對合同理解的差異。
15、索賠的條件:A客觀性B合法性C合理性。
16、索賠意識:A法律意識B市場經濟意識C工程管理意識。
17、按索賠發(fā)生的成因分:A增加(或減少)工程量索賠B地基變化索賠C工期延長索賠D加速施工索賠E不利自然條件及人為障礙索賠F工程范圍變更索賠G工程拖期索賠H暫停施工索賠I終止合同索賠J設計圖紙拖交索賠K拖延付款索賠L物價上漲索賠M業(yè)主風險索賠N特殊風險索賠O不可抗拒天災索賠P業(yè)主違約索賠Q法令變更索賠。
18、按索賠的目的分:工期索賠、經濟索賠。
19、按索賠的合同依據(jù)分:合同規(guī)定的索賠、非合同規(guī)定索賠、道義索賠。
20、按索賠的有關當事人分:工程承包同業(yè)主之間的索賠、總承包同分包商之間的索賠、承包商同供貨商之間的索賠、業(yè)主與供貨商索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