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造價工程師協(xié)會
關于2014年四川省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資格考試(成都考區(qū)第二次)的通知
各市(州)造價站、造價協(xié)會、各有關單位:
根據(jù)四川省造價工程師協(xié)會《關于改進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資格考試方式的通知 》(川建價師協(xié)〔2014〕27號)文件精神及《四川省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川建價師協(xié)〔2014〕38號),經研究決定,從即日起舉行2014年四川省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資格考試(成都考區(qū)第二次)。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方式
四川省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以下簡稱:造價員)資格考試采用網絡機考方式進行。
二、考試專業(yè)及考試級別
1、考試專業(yè)分為土建工程和安裝工程兩個專業(yè)。
參加土建專業(yè)考試的參考人員可選擇“房建方向”或“市政方向”的試題;參加安裝專業(yè)考試的參考人員可選擇“電氣方向”或“管道方向”的試題。每個參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方向的試題考試。
2、考試級別分“有審核權”和“無審核權”兩個級別。
三、考試時間、場次、科目及地點
1、時間:2014年12月25日起。
2、場次:在四川省造價工程師協(xié)會網站()報名網頁公布。
3、考試科目及每場考試時間:每場考試分為“工程造價基礎知識”和“工程造價實務”2個科目,共180分鐘。其中“工程造價基礎知識”45分鐘:“工程造價實務”120分鐘。
4、地點:成都市青羊區(qū)太升路28號華信大廈18樓四川省品勤教育咨詢有限公司。
考點咨詢電話:(028)86941155、(028)86941177
四、報名時間及方式
1、報名時間:2014年12月1日起。
2、報名方式:在四川省造價工程師協(xié)會網站()上報名。
五、報名條件及資格審查
1、報名條件
?。?)凡在四川省區(qū)域內的建設、設計、施工、監(jiān)理、造價咨詢、招標代理等單位(企業(yè))以及管理部門中從事造價工作的,且在2014年內未參加過造價員資格考試的人員均可申請參加造價員資格考試;
?。?)需要專業(yè)增項的,應參加相應專業(yè)的考試(限“無審核權”級別);
?。?)若需由“無審核權”級別升級為“有審核權”級別的,應參加相應專業(yè)“有審核權”級別的考試。
?。?)報考人員在參加試點考試時必須同意簽訂《四川省建設工程造價員資格考試誠信承諾書》,方可參加考試報名。
2、資格審查
考試合格人員在登記時進行資格審查。請參考人員認真閱讀理解《四川省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川建價師協(xié)〔2014〕38號)第十七條的規(guī)定,判斷自身是否符合登記條件,慎重決定是否參加考試。
六、登記
符合《四川省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川建價師協(xié)〔2014〕38號)第十七條規(guī)定的參考人員,可辦理登記。
七、考試范圍
1.《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基礎知識》(2010版)中國計劃出版社出版(應與2013版計價、計量規(guī)范、現(xiàn)行有關規(guī)定銜接);
2.2009年《四川省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定額》;
3.《工程量清單項目特征描述指南》,中國計劃出版社出版(應與2013版計量規(guī)范銜接);
4.2013年《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guī)范》、《房屋建筑與裝飾工程工程量計算規(guī)范》等九本工程量計算規(guī)范;
5.《2013建設工程計價計量規(guī)范輔導》;
6.住建部、財政部關于印發(fā)《建筑安裝工程費用項目組成》的通知(建標[2013]44號);
7.住建部《建筑工程施工發(fā)包與承包計價管理辦法》(住建部令第16號)
8.財政部、建設部印發(fā)的《建設工程價款結算暫行辦法》;
9.《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使用法律問題的解釋》(法釋〔2004〕14號);
10.四川省造價工程師協(xié)會印發(fā)的《四川省<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川建價師協(xié)[2012]19號);
11.四川省造價工程師協(xié)會《四川省工程造價咨詢行業(yè)自律公約》(川建價師協(xié)〔2013〕31號);
12.四川省建設廳、四川省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印發(fā)<四川省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單招標投標報價評審辦法>的通知》(川建發(fā)[2009]60號);
13.四川省建設廳、四川省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印發(fā)<四川省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單招標控制價投訴處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川建發(fā)[2009]61號);
14.四川省建設廳關于印發(fā)《<四川省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guī)范>實施辦法的通知》(川建發(fā)[2009]67號);
15.四川省建設廳《關于印發(fā)<規(guī)范建設工程造價風險分擔行為的規(guī)定>的通知》(川建造價發(fā)[2009]75號);
16.四川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關于印發(fā)<四川省建設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費計價管理辦法>的通知》(川建發(fā)[2011]6號)。
四川省造價工程師協(xié)會
2014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