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8-14 15:07 建設工程教育網整理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糾錯】
2015年招標師考試最新版《招標采購專業(yè)知識與法律法規(guī)》知識點
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
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即所謂的行政壟斷!斗磯艛喾ā返8 條規(guī)定:“行政機關和法律、法規(guī)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不得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的主體是行政機關和法律、法規(guī)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主要的行為方式有以下幾種:
A . 強制交易。行政機關和法律、法規(guī)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不得濫用行政權力,限定或者變相限定單位或者個人經營、購買、使用其指定的經營者提供的商品。
B . 地區(qū)封鎖。行政機關和法律、法規(guī)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不得濫用行政權力,妨礙商品在地區(qū)之間的自由流通。具體包括:對外地商品設定歧視性收費項目、實行歧視性收費標準,或者規(guī)定歧視性價格;對外地商品規(guī)定與本地同類商品不同的技術要求、檢驗標準,或者對外地商品采取重復檢驗、重復認證等歧視性技術措施,限制外地商品進人本地市場;采取專門針對外地商品的行政許可,限制外地商品進入本地市場;設置關卡或者采取其他手段,阻礙外地商品進人或者本地商品運出;妨礙商品在地區(qū)之間自由流通的其他行為。
C . 排斥或者限制招投標。行政機關和法律、法規(guī)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不得濫用行政權力,以設定歧視性資質要求、評審標準或者不依法發(fā)布信息等方式,排斥或者限制外地經菅者參加本地的招標投標活動。
D . 排斥或者限制外地投資。行政機關和法律、法規(guī)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不得濫用行政權力,采取與本地經營者不平等待遇等方式,排斥或者限制外地經營者在本地投資或者設立分支機構。
E . 強制經營者實施壟斷行為。行政機關和法律、法規(guī)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不得濫用行政權力,強制經營者從事本法規(guī)定的壟斷行為。
F . 制定壟斷性規(guī)定。行政機關不得濫用行政權力,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競爭內容的規(guī)定。
行政機關和法律、法規(guī)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濫用行政權力,實施排除、限制競爭行為的,由上級機關責令改正;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反壟斷執(zhí)法機構可以向有關上級機關提出依法處理的建議。法律、行政法規(guī)對行政機關和法律、法規(guī)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濫用行政權力實施排除、限制競爭行為的處理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其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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