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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12 16:40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糾錯】
關于取消房產賣契有關事項的通知
京國土房管市一[2003]616號
各區(qū)縣國土房管局、亦莊開發(fā)區(qū)房地局、市交易所、市權屬登記中心、局機關各處室:
為簡化辦事程序,方便當事人申辦房地產交易與權屬登記手續(xù),現(xiàn)將取消房產賣契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由于在房地產交易中房產賣契不能作為房地產權屬轉移的法律憑證,經(jīng)研究決定:自2003年7月21日起對于新申辦房地產交易手續(xù)的一律不再出具房產賣契。
二、取消房產賣契后,逐步實現(xiàn)房地產交易與權屬登記部門合并設立機構。目前,房地產交易部門與權屬登記部門分設的,交易部門應將辦結的交易過戶件作為權屬登記要件及時轉權屬登記部門。
以上通知,請遵照執(zhí)行。
二○○三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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