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修訂的《土地管理法》實施以來,在各級政府和國土資源部門的努力下,耕地占補平衡工作成績顯著,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基本實現了總體平衡,但在一些地方按建設用地項目考核還存在“占多補少”,“占優(yōu)補劣”的現象,質量問題一直是耕地占補平衡工作中的薄弱環(huán)節(jié)。補充耕地數量質量實行按等級折算是嚴格執(zhí)行占用耕地補償制度、解決當前耕地占補平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督促建設單位履行法定義務、確保補充耕地與被占用耕地數量和質量相當的必要手段;是貫徹落實中發(fā)[2005]l號文件和中央人口資源環(huán)境工作座談會精神、履行國土資源部門職責、嚴格保護耕地特別是基本農田、提高農業(yè)綜合生產能力、實現國家糧食安全戰(zhàn)略的重要措施。
補充耕地數量質量實行按等級折算,是按照農業(yè)綜合生產能力不降低的原則,利用農用地分等定級成果和方法,將補充耕地數量、質量與被占用耕地等級掛鉤并進行折算,實現耕地占補數量和質量平衡。根據我國生態(tài)環(huán)境建設的需要,受后備耕地資源不足的制約,不宜倡導用直接增加補充耕地數量抵頂質量;為確保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確定的耕地保有量不減少,在現階段,不允許以補充高質量耕地為由減少補充耕地數量。開展補充耕地數量質量實行按等級折算應立足于“占一補一”,提高補充耕地等級;受自然條件等因素影響,補充耕地等級無法達到被占用耕地等級的,須按等級折算增加補充耕地面積。
下一篇:基本農田概念
1、凡本網注明“來源:建設工程教育網”的所有作品,版權均屬建設工程教育網所有,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鏈接、轉貼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經本網授權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且必須注明“來源:建設工程教育網”。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2、本網部分資料為網上搜集轉載,均盡力標明作者和出處。對于本網刊載作品涉及版權等問題的,請作者與本網站聯(lián)系,本網站核實確認后會盡快予以處理。
本網轉載之作品,并不意味著認同該作品的觀點或真實性。如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轉載使用,請與著作權人聯(lián)系,并自負法律責任。
3、聯(lián)系方式:010-82326699 / 400 810 5999。